龚爱爱原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此前,龚爱爱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4个户口,并在北京坐拥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被称“房姐”。她所持有巨额财产来源合法与否一直受质疑。
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已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其3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注销。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爱爱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应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房产问题本次庭审并未提及。另据了解,本案有关的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也同时审理。 (王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