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曾想到,这些从泔水中提取的废油经过再加工,就会摇身变为秘制酱料、特色烤鱼的一部分,重回餐桌?
12月10日,本市静安区检察院对3名饭店厨师徐明、许华、吴鸿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静安区当庭宣判,对徐明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对许华、吴鸿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执法检查发现疑点
今年8月7日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静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来到辖区内的“幸福131”餐厅进行突击检查。其间,厨房内的洗碗间里的一个不锈钢桶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检查人员当场开展了调查取证,发现该店回收顾客吃剩饭菜中的废油,经过滤后替代正规的食用油,制作酱料,与一些食材制作成菜肴,销售给顾客食用。该店的厨师长徐明、厨师许华、吴鸿对此均承认。
经静安区食药监管理局进一步调查认为,该店以此酱料制作的菜肴应认定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涉嫌犯罪,将该案移送静安公安分局。9月13日,徐明、许华、吴鸿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静安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此后,“幸福131”餐厅在黄浦、长宁等区开设的多家川菜连锁店,均被查出生产、销售“地沟油”犯罪行为,被立案侦查。“幸福131”餐厅也被吊销营业执照。
“秘制酱料”取材剩菜
静安检察院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明、许华、吴鸿于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间,先后至“幸福131”餐厅南京西路店担任厨师长、厨师等职。在工作期间,三人受餐厅行政总厨刘春喜(另案处理)的指使,使用从餐厨垃圾中提炼的废弃食用油脂作为原料,掺入其他食材制作特殊配方酱料,用于炒制烤鱼等菜品,供餐厅顾客食用。
按照规定,这些桶里的油应当被正规的食用油脂回收公司统一处理。然而,徐明、许华、吴鸿并没有这样做。厨师们按照行政总厨给出的配方,先把泔水沥出的“老油”进行加工,再按照一定的比例使用“老油”替换正规的食用油制作酱料,然后将制作的酱料与一些食用素材一起做菜,最后销售给顾客。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麻辣烤鱼和泡椒烤鱼2道菜品。
就这样,应当被废弃的“老油”在厨师们的手中,华丽变身“秘制酱料”。
静安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徐明、许华、吴鸿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隐蔽的四大特质
承办此案的静安检察院检察官蒲虎告诉记者,与以往的“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不同的是,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是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而且是用该方法生产加工食用油后,再制作成食品销售给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有序构成了严重损害。其中,本案呈现的四大特质,使“地沟油”制作更加隐蔽、难以察觉,值得关注。
■ 原材料:剩菜,特点:天天都有。餐厅饭店营业,最不缺的就是“剩菜”。这些“剩菜”便成为了个别餐厅“变废为宝”的原材料。
■ 加工点:厨房,特点:自产自销。以往的“地沟油”生产销售多为一个产业链,有从厨房收油,到作坊加工,再回到厨房的过程。然而本案中,收油、制油、销售,均在厨房内完成,省去流转环节,也给查处造成了难度。
■ 操作工:厨师,特点:收益自享。不少餐厅饭店是由行政总厨或厨师长承包,自负盈亏。本案就是如此,行政总厨负责日常管理厨房,并给厨房内包括厨师在内的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厨师们自然对总厨言听计从。
■ 障眼法:统一回收,特点:暗度陈仓。随着食品安全的管理日益严格,餐饮企业的废弃食用油脂均由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置。“幸福131”餐厅虽然签订过委托回收协议,然而,背地里却“暗自加工”。
保障食品安全,不仅需要行政机关的严格管理、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也需要餐饮商户的诚信经营,才能让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严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