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8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胡某在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正门东侧20米处,因其与他人就打架纠纷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而心生怨恨,遂持随身携带的榔头猛击途经该处的两名外籍女留学生的头部,致使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胡某经鉴定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受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