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8岁的李某从国外来沪学习中医。去年8月14日凌晨,李某在淮海路上一家酒吧结识了被害人。借着昏暗的灯光,李某将被害人放置在桌子上一部苹果牌iPhone5手机悄悄收入囊中。为掩人耳目,李某将偷来的手机连同自己的衣物等寄存在隔壁另一家酒吧的前台,并折返回来继续喝酒。
被害人发现手机失窃后,通过查看酒吧监控录像发现是这位刚认识的外国人实施了盗窃,随即报警。在反复询问下,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公安人员在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李某抓获,并根据其交代,查获了被盗手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3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鉴于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该男子已被移送出入境管理局执行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