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在本市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等12个区符合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条件的家庭及单身人士可前往相关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办理。
目前,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黄浦区、静安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等10个区已启动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工作。具体政策根据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制定,市民可向相关受理机构咨询,咨询电话和受理窗口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便民中心的查询服务栏查询(网址:http://www.shf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