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接受仲裁?
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照会中方,将中菲南海争议提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对此,中方多次指出,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争议和管辖海域主张重叠争议。领土主权争议并不是《公约》规范事项,不属于《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因而《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不能适用。至于中菲在南海部分海域还存在管辖海域主张重叠问题,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早在2006年就根据《公约》有关排除性条款做出声明,将包括海洋划界、历史性权利等争端排除于《公约》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中菲间的海域划界等问题,菲方不能在未经中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交仲裁。
菲方及其背后势力煞费苦心,欲强行拖中国进入仲裁,利用《公约》相关机制的缺陷,在仲裁庭组成和程序规则方面大做手脚,欲陷中国于不利地位。由此可见,菲方单方面将南海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既违反了包括 《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又违背基本的历史事实,既背弃了国际道义,又背离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中国政府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仲裁,于情有理,于法有据。
菲律宾何以欺世盗名?
菲律宾自知将中菲南海争议付诸《公约》规定的争端解决程序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于是就采取歪曲事实,曲解法律的手段,企图绕过2006年中国所做出的排除性声明,将岛礁主权和划界争议包装成国际仲裁庭可以受理的《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菲方如此费尽周折,其目的无非有三:一是以小国弱国形象骗取国际同情;二是以维护国际法治的所谓“正面”形象抹黑中国;三是通过提起仲裁“暗渡陈仓”,企图将侵占岛礁的行为合法化。但是,菲律宾不要忘记,中国自古以来就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和管辖权,南沙群岛是全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的浴血奋战中夺回的国土,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的主权早在二战后就已经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完全回归了中国。菲方应把非法侵占的中国岛礁还给中国。中国政府维护主权的决心坚定而明确,中国不接受仲裁拥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菲律宾机关算尽,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谈判才是解决争议正途
中国政府历来主张以协商和谈判的方式解决陆地和海上争议。协商谈判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道路。
当前,在中国和大多数东盟国家的努力下,南海形势总体稳定,从中菲关系和东南亚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协商和谈判同菲方解决争端。双方也达成了“循序渐进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共识,在这方面中菲间曾有过很好的合作。
中方愿继续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做出努力,为中菲关系得到改善和发展做出努力。中方有决心、有信心、有耐心推进与菲方的直接谈判。菲方虽然单方面提起仲裁,企图关闭双边谈判的大门,但中方谈判协商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中方敦促菲方纠正错误做法,恪守承诺,早日回到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正确轨道上来。
俗话说,有理不在声高。对于菲方强行推动的仲裁,中国既不理亏,也不惧怕。菲提起的仲裁撼动不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也改变不了中国处理南海问题的一贯立场和做法。
(摘自4月1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