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是每年一度的“世界防治肥胖日”。《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显示:我国成年人和老年人的肥胖率分别为9.9%和13.0%。肥胖,往往会引发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骨质疏松、甲状腺功能异常等多种代谢紊乱疾病在同一个体集结,极大危害患者的生存及生活质量。体重指数BMI的计算是:体重(kg)/身高(m)2,正常人群应该保持在20到23之间。研究显示,当人的BMI超过24时,患高血压的危险就是正常人群的3至4倍,患糖尿病的危险是正常人群的2至3倍;超过29时患冠心病的危险明显增加;BMI突破30时,患上述代谢综合征的风险将提高10倍。
减重手术治疗肥胖及2型糖尿病,不但能够持久有效的减轻患者体重,同时能够使肥胖所合并的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等代谢疾病得到治愈或明显缓解。由于减重手术良好的疗效,目前国内开展此类手术的医院越来越多。但减重手术引入中国大陆才10余年时间,尚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我们需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减重手术治疗肥胖及2型糖尿病有严格的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并不是每个患者都适合通过减重手术来治疗肥胖或糖尿病。根据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肥胖与糖尿病学组与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内分泌外科学组共同发表的《手术治疗糖尿病专家共识》,糖尿病合并肥胖是手术适应症,具体为:BMI≥35的有或无合并症的2型糖尿病亚裔人群;BMI30~35且有2型糖尿病的亚裔人群中,生活方式和药物治疗难以控制血糖或合并症时,尤其具有心血管风险因素者;BMI28.0~29.9的亚裔人群中,如果其合并2型糖尿病,并有向心性肥胖(女性腰围>85cm,男性>90cm)且至少额外符合两条代谢综合征标准:高甘油三酯,低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高血压。对于体重指数小于28的2型糖尿病患者手术应持慎重态度。而年龄大于60岁者,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β细胞功能已基本丧失的2型糖尿病患者、BMI<28且药物治疗及使用胰岛素能够满意控制血糖的糖尿病患者均是手术禁忌症。
肥胖及糖尿病患者入院后都应接受普外科、内分泌科、麻醉科、心内科、呼吸科、口腔科、心理科等多学科严格评估、会诊、协同诊治,针对每一个患者制订个体化的诊疗流程,术后进行严密的监护和长期的随访。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普外科主任、教授;每周一专家门诊。第九人民医院将于5月10日在医院10号楼8楼举行手术治疗肥胖及糖尿病科普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