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成分的肉粽及火腿粽等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可以携带、邮寄入境。
禁止各类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德国、法国、西班牙、瑞士、丹麦、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卡塔尔、匈牙利、比利时、俄罗斯、刚果、沙特、乌拉圭、捷克、菲律宾、爱沙尼亚、瑞士、缅甸、墨西哥、韩国、中国台湾等。禁止含有肉馅和蛋黄成分粽子携带、邮寄入境的有: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新加坡允许中国大陆地区粽子入境,但禁止中国香港粽子入境。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