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出生的陈霞(化名)是个湖南妹子,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2012年,陈霞初中毕业后到外地打工,去年春节后来到上海,经人介绍到一家娱乐场所工作。她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而且,在朋友的影响下毫不设防地沾染了毒品。去年10月的一天,经陈霞介绍,与她同住的“莉姐”将一包白色晶体出售给他人,后被警方人赃俱获。经鉴定,该白色晶体为冰毒。长宁法院认定,陈霞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长宁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钱晓峰表示,“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重要的是‘关卡’前移,家庭、学校、社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都要普及毒品危害教育,扫除娱乐场所的毒品泛滥现象,政府和民间要齐心协力构筑‘防火墙’,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
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