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成本,是一个值得好好研究的课题。拆违不要每个行动都搞得“剑拔弩张”,要走出“动作大、成绩才大”的误区。降低拆违的行政成本和社会影响,把重点放在前期制止上是关键一环。
发现“苗子”是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在违法建筑产生的初始萌芽状态就及时遏制,这样成本最低,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也最小,实施的难度相对也最低。把拆违重点放在前期制止上,金山区朱泾镇拆除城南农贸市场屋顶违法建筑,做了最好的实践注脚。
屋顶突然“长”出一层
2014年3月28日,朱泾镇拆违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朱泾镇城南的农贸市场二楼屋顶上正在搭建房屋,工作人员立即上楼询问情况。从施工人员处得知,搭建房屋用于经营性活动,是否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而知。
“手续还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立即与市场管理方和当事人联系,得到这样的回答。
该市场的三楼(二楼顶)在拆除原有天井采光、避雷设施后,用“工”字钢等材料擅自搭建钢结构房屋,估计违法搭建的建筑面积约2353平方米,同时将原设计的通风、采光井,从一楼到三楼擅自用混凝土等材料全部浇注封死。
朱泾镇拆违办立即将情况上报金山区拆违办,并告知当事人和市场管理方,态度很明确:
首先,立即停止施工,在未取得批准手续的前提下,如继续施工将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其次,立即约谈当事人及相关市场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告知违法建设的后果和责任。
第三,在明确未能办出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当事人和市场管理方自行整改;逾期不整改将被强制整改,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承担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
金山区拆违办和区规土局执法大队明确,该处建设是违法行为,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要求立即停工、马上整改,恢复原貌。
一波三折不能坐等
与一般违法建筑不同,城南农贸市场屋顶违法建筑的拆除还真不容易。
一方面,该处违法建筑整体采用钢结构框架预埋,施工技术要求高,钢结构重量大,搭建高度相对较高,屋顶场地狭窄,距离地面落差大,机械设备施工操作难,施工安全系数低。
另外,当事人经营活动是金山区市场公司招商引资项目,当事人的投入资金很大,不配合拆除的因素增加,导致改造难度变大。
果然,当事方随后并没有任何整改的迹象。
5月19日,金山区规土局和朱泾镇政府联合上报专题报告。金山区规土局多次到相关公司进行联系和沟通,并深入现场查看,定期向金山区拆违办上报信息;金山区拆违办约谈当事人,晓之以理,明确责任、后果和必拆的决心,区镇各部门达成拆除的一致意见。
金山区市场公司劝告当事人,明确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最终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并承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然而,拆除过程仍是一波三折:由于当事人与施工方的违法建筑搭建协议要终止,拆除还要重新签订协议,双方在施工费用上讨价还价,难以达成一致,使得拆除一时陷入僵局。
怎么办?不能坐等。金山区规土局执法大队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警告如不信守承诺,当事人将承担一切责任,且有关部门将启动强制拆除的工作预案。
“无情拆违有情操作”
当事人终于在7月2日起开始自行拆除,金山区拆违办、规土局、区市场公司和朱泾镇的相关部门每天到现场进行监督与检查,督促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拆除工作。
历经一周时间,城南农贸市场上的违法建筑终于拆除完毕。
在这次违法建筑的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无情拆违有情操作”是拆违工作推进的有效方法。注意把握尺度,在坚持“凡违必拆”的前提下,对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的违建当事人给予一定时限内的缓冲期,确保当事人能安全有效地进行自行整改。而且,他们认识到,依法处置工作机制是拆违的重要保证,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共同参与,不推诿、不卸责,不造成处置的“肠梗阻”。
本报记者 陈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