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引起关注。“镇改市”已水到渠成,笔者更进而想到接下来会面临的名称问题。
本文标题“市市市”,是说我国目前不同级别行政区域都称“市”,乍一看似乎成了并列关系,看不出区别。如笔者所在的慈溪市属于宁波市,慈溪市属下的观海卫等三大镇是“镇改市”的首选,今后试点成功改为市后,按隶属关系排列是“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市”,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不免摸不着头脑。
我国现行行政区域称“市”的分直辖市、省(区)辖市(地级市)、县级市三种,今后又多出一种镇级市,如何在名称上加以区别,值得研究。笔者大胆提一个方案:直辖市用全称,如“北京直辖市”,可简称为“市”;省(区)辖市改称“地市”;县级市改称“县市”;只有“镇改市”的直接称“市”。这样前面提到的就成为“宁波地市慈溪县市观海卫市”。聊备一说,不知大家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