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强调要严肃查处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
这样亮剑,态度明确,指向精准。人们最期待的,还是由此能彻底遏制法院干警的腐败行为。所谓“法院干警”,顾名思义,也就是指“法院的干部与警察”。本来,不论是行政权力,还是司法公权,都必须遵循底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特别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每天就工作在庄严的法庭边上,随时都在面对法律条文的教导警戒,如果连他们都不信仰和敬畏法律,司法公信也就注定沦丧。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法学家伯尔曼这句话,相信法官们不会陌生。严查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第一步是要重建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信仰不是抽象空洞的东西,也不是对法律条文的机械遵从,而是一种文化意识、行为习惯,体现于法庭内外的生活状态。必须从细节入手,通过整治工作作风,提升法院干警对法律的信仰。
今年9月初,最高法通报了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其中包括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滥发奖金、私用公车等问题。在当前政治语境下,还敢如此顶风作案,足以见证一些法院干警何其嚣张。按照常识不难想象,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支撑,这些违规违纪行为也就失去了源头之水。充当诉讼经纪,成为投机的“掮客”,就是一些法院干警捞取利益的途径。
诉讼不是交易,法院干警更不能拿法律来做生意。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就是让法律的不归法律,让权力的不归权力。当法律可以讨价还价,在以案谋私之下,法院办理的也只能是“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也就是说,在法院干警成为诉讼掮客的背后,存在着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权力腐败现象。
任何反腐败要取得成效,都必须做到对腐败分子“零容忍”,都必须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切实的监督执行,将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严查法院干警充当诉讼掮客,也不例外。必须强调的是,司法权力是国家强权的重要组成,尽管现实中也有相应的防范、惩戒、监督、保障等机制,使司法权力处于一定的制约之下,但任何制度设计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有效约束司法权力,必须改变过去存在的诸如内部监督不透明、约束机制不完善、司法程序不规范等制度漏洞,让监督更加透明化,真正将反腐之网织密织紧,让司法权力运行满足程序正义的要求。
那么,现在面对最高法明确表示要严查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各级各部门都应有对腐败“零容忍”的实际行动,将相关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下审视,摆脱种种权力掣肘,不受任何利益捆绑,这样,才能将法院干警的权力真正关到制度的笼子里,来赋予社会更多更大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