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杨北路一家大型综合商场内,一排花车上陈列着某品牌鞋子、冲锋衣,标价从69元到699元不等。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最低价和最高价商品,并仔细检查了其标签价格。
在销售家电的卖场,执法人员发现,在一个冰箱上贴出“样品”的字样,却没有贴出任何价格标签,也没有写明打折幅度。同样情况也出现在另一家彩电品牌。商场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道,这是因为价格可以和消费者协商。但执法人员表示,这违反了明码标价规定,应公布出原价,并贴出“面议”的标签。为此,执法人员要求商场负责人出具营业执照,并开出检查通知书,做现场笔录,责令其整改。
据悉,昨天的综合执法还在联洋广场同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