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执法人员乘车执法”,即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含两名)着便衣实施检查,并对检查过程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如果发现出租车存在“拒载”行为的,执法人员可当即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对当事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昨天傍晚5时许,记者跟随市交通执法总队的执法人员来到轨交1号线莘庄站南广场。此时正值下班高峰,出租车候客人群逐渐增多。经过十几分钟观察,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牌号为沪FV4***的出租车,在莘庄地铁站南广场外的公交枢纽内,车顶亮着“待运”的绿灯,却无视周边候车的乘客,一直停着不走。两名着便衣的执法人员遂走上前去,准备拉开车门上车,却发现驾驶员将车门锁了起来。于是执法人员敲车窗示意,并在驾驶员把车窗摇下一点点后问他:“师傅走不走?”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执法人员表示要去七宝,可是驾驶员停顿片刻却摇手说“不去”。执法人员又重复了一遍目的地,对方还是明确表示不去。便衣执法人员遂亮出执法证,并要求其下车接受调查。整个过程中,便衣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录音录像。最后,当事驾驶员对“拒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开具调查处理通知书,该驾驶员将面临200元行政罚款并暂停营业15天的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类似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采用便衣执法人员乘车执法的方式,严查出租车行业的各类违法行为,告诫从业驾驶员严格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规范,为广大市民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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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拒载”4种情形
■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遇乘客招手,停车后不载客的;
■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营业站内不服从调派的;
■ 所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标志灯后,在客运集散点或者道路边待租时拒绝载客的;
■ 载客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