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映入眼帘,读了不是滋味。
新闻大致是这么说的:“90后”男青年组织管理一个卖淫场所,打着“浦东顶级90模特会所”广告诱惑公众。警方暗访捣毁后发现,“顶级90模特”的卖淫女其实均为“70后”“80后”来沪妇女,大多已婚已育,还有细节说“部分身高不足1.6米”。
这次行动,其实是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治安整治集中行动的一部分,堂堂正正、雷厉风行,要向公众传达的当然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让好人拍手称快、让坏人闻风丧胆。但读下来的第一感,却更像是一条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权新闻,让人啼笑皆非。
你看:打着“90模特”广告,实际上提供的却是“70后”“80后”“已婚已育”妇女。且不说老板要“叫屈”了:我说“顶级90模特”,又没说是“90后”模特,客户自己会错意,不能怪我。当然,老板到这个份上是不敢“叫屈”的了,组织卖淫嫖娼,赃证俱在,无“屈”可言。但“70后”“80后”“已婚已育”“身高不足1.6米”“外地来沪”等字眼,却让这些人群莫名躺枪,意思仿佛是如上特征让这些“商品”都有了“瑕疵”,大大贬值。“消费者”如果被广告蒙蔽,按图索骥,结果只能是花了冤枉钱,上了商家当。
事实上,卖淫嫖娼这件事情,本身违反了相关法律,白纸黑字、毋庸置言,用法的准绳来衡量就是了。至于参与者具体是什么情况,地域、身高、婚否、育否,恐怕都不是事件的核心要素。过分渲染这些情况,无疑只会冲淡卖淫嫖娼违法这一核心事实,让这则消息的落脚点走偏:本应该对不法行为的满腔义愤,却化成猎奇之后的一阵哄笑,哄笑之后的教化意义,也就寥寥了。
大概这样的措辞是为了“好看”。不过,好看之外,自然还有其他考量,比单纯的好看更重要,比如价值观、比如引导性、比如不歧视,等等。
如今这样的视角,真是怎一个俗字了得。较真说,“俗”字前面还应该加一个“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