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常识性的错误
其实,“悲剧引发笑场”是个伪命题。其中包含两个常识性的错误。先说简单的:“笑场”专指演员在演戏过程中“笑着出戏”,砸了自己的场。“笑场”的主语是“演员”,反义词是“入戏”——而不是“全场观众一起笑”。再说稍复杂的:悲剧,并非指整出戏码都是悲悲戚戚催人泪下的剧目——戏剧分为悲剧、喜剧、正剧、闹剧,并非依据剧情表面的情绪,而是由其内在结构、社会价值和对人生起到何种推动作用决定的。20世纪初西方开始流行“先锋戏剧”(即100年后孟京辉在中国倡导的“先锋戏剧”)之前,西方戏剧的种类还是相当分明的。《李尔王》创作于1605年,《雷雨》是曹禺模仿西方经典戏剧框架的代表作,而最近这两出在沪上演的版本并没有“颠覆经典”之意,故仍应以经典戏剧的概念来分析。
古今中外对“悲剧”的定义并没有高度统一,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叔本华到鲁迅,都有其解释,但鲁迅的解释最通俗:“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说得再透彻一点,就是展现起码两股“各自都认为自己正确的势力”间的冲突、斗争,最终导致两(数)败俱伤的故事——这些势力其实最终败给的不是对手,而是命运、自然或者神。亦即,悲剧最终体现的,是人对自身的无法自主。
《雷雨》里,周冲爱上年纪相仿的女佣四凤,四凤爱上比周冲更成熟的大哥周萍,而周萍与继母繁漪有染,但繁漪是周朴园的夫人。周朴园则始终对“真爱”鲁妈念念不忘。随着四凤母亲鲁妈的到来,逐渐戳穿了掩埋多年的真相——四凤其实是周朴园与鲁妈的女儿,而周朴园并不知情。命运的悲剧在母女身上重演——女仆爱上了主人,而四凤更惨,她无论爱周冲还是周萍,都属于乱伦……雷雨夜的一根电线,意外结束了四凤与周冲的性命。全剧开始让每个人孜孜以求的爱,最终无人得享。
相比之下《李尔王》的悲剧更为多元而复杂,“父放逐女,女杀死父,兄弟仇杀,姐妹相残”这些在古希腊悲剧里常见的情节贯穿始终——因为放置在宫廷里的亲情往往最容易与政治发生无可挽回的冲突,从而形成亲情与统治之间难以两全的悲剧。李尔王对三个女儿的认识,从“理智中见疯狂”走向“疯狂中见理智”。他得天下时狷狂到听不得小女儿的实话,他失天下时认清了三个女儿的面目,变得温和、慈善,临死时反而有种神性的光辉……
区分悲喜剧的标准
因此,在“悲剧”这个结果显现之前,有大把情节和人物可能逗乐观众。例如,周冲这个少年郎的萌萌哒,和李尔王身边“弄人”的装疯卖傻。再者,戏剧讲究张弛的“节奏”,所谓节奏,就是调动观众的各种情绪,以形成波峰和波谷。假设2小时的喜剧全场都能让观众一刻不停地笑——那就相当于找羊来舔你的赤足,这可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因为可让人直接笑死。
同样,“全剧有50多次笑声”也不能判定就是“喜剧”。还是沿用鲁迅的说法:“喜剧,是将人生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关键在于“无价值”的“撕破”。严格说来,当下流行的大部分所谓“爆笑喜剧”“疯狂喜剧”只是足够爆笑,足够疯狂,却够不上“喜剧”的标准。符合喜剧标准又最为人熟知的作品是陈佩斯和朱时茂搭档的一系列春晚小品,如《主角和配角》——工作本无主次之分,但当主角与配角互换,争夺“主角”地位的“无价值”,就在“争”的过程中被“撕破”了。这个撕破的过程,也是“以次充好”的现场演示,自然因为别扭而产生喜感。高大上太“正”,对“高大上”不成功的模仿就显得好笑——这就是朱时茂不如陈佩斯“好笑”的道理。
况且,对于在悲剧观赏过程中“全场观众的笑声”,我们也不能一概认为“不应该”。除出场人物本身就如同陈佩斯那样有喜感,使众人为此一致发笑外,笑声也出于很多种原因。讥笑、冷笑、嘲笑、苦笑、尴尬地笑、皮笑肉不笑,这些“笑法”的原因是如此多样。仅举两例,面对旧爱“一笑而过”,与面对敌人“相逢一笑泯恩仇”,都不是“真开心”。而知识储备和人生阅历的不同,使得每个观众不可能“笑”在同一水平线上。而且,看戏并不是考研——从来就不应该去求“标准答案”,每一个观众与导演的共鸣点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就是,“每一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的本义,亦即“每一个观众看悲剧,都可以有自己的笑点”。 本报记者 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