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今年3月,我在天宝龙凤淮海店花2万多元为我先生买了一枚51分钻戒。谁知到了8月,钻戒上的钻石就掉了下来,不见踪影。我认为钻石脱落和商家工艺不到位有关,希望能得到赔偿。 (徐女士)
【调查】 徐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这枚钻戒价格较贵,她的先生非常爱惜,购买至今的5个月里,佩戴的次数屈指可数。然而8月的一天,丈夫到家后却发现手上只剩下空荡荡的戒托,上面的钻石已不翼而飞,这让夫妻俩很是心疼。“我丈夫很珍惜这枚戒指,后来我们发现钻石下面的镶爪有一个有点歪,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钻石才会脱落。”
钻石遗失后,徐女士找到黄浦区消保委进行调解,经消保委的专家鉴定:裸钻的遗失,一部分原因是戒托不够牢固,也有部分原因是钻戒经撞击造成戒托松动。对于徐女士的损失,消保委方面提出,由消费者和珠宝商“三七分”的归责建议。
事后,徐女士前往天宝龙凤索要赔偿。但店家并不同意,而是提出让徐女士再支付6500多元(即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为其选择同规格的钻石再镶嵌一枚,这让徐女士十分不满。
【回应】 天宝龙凤的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此前已多次和消费者协商,目前只能同意由消费者低价重新购买裸钻的方案,不会赔偿现金。消保委的朱先生也告诉记者,由于商家并非故意欺诈消费者,才造成其裸钻遗失,所以商家不需要赔偿现金。买卖双方如果同意“三七归责”的调解结果,应该由商家支付大部分费用,为徐女士再镶嵌钻石。本报记者 曹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