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底,华某在某交友网站发了个征婚的帖子,并把自己的QQ号码留在帖子里。这个帖子引起了一名80后男子廉某的注意,他立即加华某为好友。聊了十几天后,双方都觉得对彼此的感觉挺好,便约在环球港见面。
两人的第一次见面非常愉快,容貌娇俏的华某给廉某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华某告诉廉某,自己家境殷实,姑妈是某银行的行长,可以帮他介绍到国企去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并让廉某把简历给她。
如此好事,廉某听后乐开了花。两人三天后老地方见面。聊天中,华某说,自己帮廉某介绍了这么好的工作,他应该“表示表示”。廉某二话不说,让华某挑自己喜欢的,华某便在手机店挑中了一部价值5000多元的手机。之后,华某带着新手机和廉某的简历回家了。
又过了几天,华某称帮廉某介绍工作需要他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人又一次约见面。饭后,华某说想要去看望一下自己的外公,提议廉某买了5张1000元的购物卡。
2014年11月17日,华某称自己的父母想见见廉某。考虑到第一次见女方家长,廉某说自己有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东西。廉某先去银行取了现金,并让华某代为保管35000元。两人到商店买了四条中华烟,后来又到金店买了一块200克价值近5万元的金条。金店营业员说,到二楼开发票可以换购礼品,廉某便让华某在柜台等着,自己上楼开发票。谁知,等廉某再回来的时候,华某却不见了踪影!
廉某只得到公安局报案。2014年12月4日,华某被警方抓获。
经查,华某已结婚7年,因为和老公吵架才赌气在网上发征婚帖。11月17日,华某趁廉某上楼开发票之际,携带廉某交给她保管的金条及现金共计人民币84000元逃逸,并将与廉某联系的手机卡丢掉,QQ号停用。本以为廉某找不到自己的华某,等到的却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