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十九回中,大雪初霁,大观园里要开诗社,贾宝玉和史湘云却先烤起了鹿肉,大快朵颐。他们要来铁炉、铁叉、铁丝蒙,像模像样,堪称专业吃货。
国人食鹿,历史悠久。早先的鹿肉,都是打猎的战利品。《列子》里有“蕉叶覆鹿”的典故:郑国有个樵夫打死了一只鹿,心里高兴,却怕别人看见,就把鹿藏在干涸的水池里,盖上蕉(柴草),后来竟忘了藏鹿的地方,以为自己在做梦,引起一系列纠纷。大观园创立诗社时,探春自号“蕉下客”,黛玉便开玩笑说她自称是鹿,该拿她做鹿肉脯下酒。
到了唐代,因为鹿肉鲜美,开始养殖鹿,供权贵享用。韦巨源官拜尚书左仆射,向唐中宗进献的宴席上,就有用烤羊舌和鹿舌做的“升平炙”,和用鸡肉、鹿肉、谷粒做成的“小天酥”,还有一道“五生盘”,里面也有精心烹制的鹿肉。《清异录》记载,唐代有种宫廷小吃“玉尖面”,深受皇帝的喜爱。这种尖尖的馒头,里面包着“消熊”——最为肥美的熊,还有“栈鹿”——用大量饲料精心喂养的鹿。
到了《红楼梦》时代,鹿肉依然是达官贵人喜爱的美味。第五十三回中,贾府的庄头乌进孝交租,就带来了三十只大鹿、二十斤鹿筋和五十条鹿舌。纪晓岚曾说:“明重消熊、栈鹿,栈鹿当是以栈饲养,今尚重之”。每到冬天,从东北运来大量鹿肉,畅销京师。宗室文昭的《京师竹枝词》中“关东风物东南少,紫鹿黄羊叠满街”就描述了这一盛况。
在江南,鹿肉更是难得的珍馐。袁枚称赞鹿肉嫩、鲜、活,可做肉干,适合烧烤,也可慢煨。曹雪芹的先人曹寅,身为康熙亲信,常驻南京,还获赠鹿舌、鹿尾和鹿肉条。曹寅对美食颇有心得,他曾整理历代食谱,汇编成《居常饮馔录》。珍贵的鹿肉,进入曹家的厨房后,想必会变成各种各样的美味。在《红楼梦》里,这些情景演化为另一种景象:才貌双全的小姐少爷们,赏雪联诗,没有端坐在桌边吃精致的鹿脯、酥软的炖鹿肉,更没有吃那些做法繁复、名字华丽的鹿肉点心。他们围着火炉说说笑笑,亲自烤鹿肉吃。
有了烤鹿肉的烟火气,冬日的氛围与众不同:厚厚的白雪,压不住青春的气息。黛玉体弱,不能吃鹿肉,就打趣湘云说,来了一群叫花子,作践了芦雪庵。湘云理直气壮地回击说:是真名士自风流,“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联诗时,湘云果然遥遥领先,大家都说是吃鹿肉的功效。
当时养殖鹿的数量不小,但尚武的旗人,也有喜欢去猎获野鹿的。李渔认为,野兽以流水高山、奇花异木为家,行止自若,因而有家畜没有的香味。除此以外,围猎的收获,更能体现猎人的体魄和智谋,给人带来成就感。康熙帝创建了“木兰秋狝”制度,他晚年回忆说,自己一生猎获了数百只鹿。
贾宝玉的侄子贾兰,在学堂里息事宁人,想来性情温和敦厚。课余时候,他却要演习骑射,拿着小弓,追赶大观园里的小鹿,追得小鹿像箭一般逃窜。贾兰这般稚子都向往狩猎,更何况青壮男子。
红楼贵胄家的脂粉香娃们,穿金着锦,却在雪光中割腥啖膻,大烤鹿肉。这对比非常奇妙:最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们,也用最原始、最草根的方式享受野趣。曹公笔下的人物和生活,充满活生生的玄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