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陆梓华 特约通讯员 焦苇)2015年,本市户籍所有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都可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每名适龄学生只能报考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市教委今天上午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意见》,重申本市将继续推行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教育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初步预估,今年本市约有15万幼儿园孩子即将进入小学,比去年略有下降。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强调,为防止对所谓“学区房“的炒作,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的公平公正性,教育主管部门将鼓励各区县参照静安区去年试点经验,一个门牌号、一个居住户,五年内只接收一名学生入学。
小一新生:首次试行入学信息登记
市教委要求,公办小学做好对口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继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 “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www.shrxbm.cn,预计2015年4月8日开通),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信息查询功能计划2016年开通。
利用这一系统,今年本市将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制度。年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每位适龄儿童只需在一个区县登记入学信息,不必重复登记。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各区县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
《实施意见》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
进一步加大民办中小学招生监管力度
在A区报考两所民办学校,再到B区报考两所民办学校,以往,由于各区县网上报名系统“各自为政”,导致年幼的孩子不得不承受奔波之苦。今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后,这一现象将得到遏制。
根据规定,家长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民办中小学,以及有寄宿制条件、被许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的民办中小学,总数为小学2所或者初中3所。
民办小学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填报流程。
民办初中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的证件号码、姓名、学籍号、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
市教委强调,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民办中小学招生监管力度,在以往实行民办学校“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两个限定”“两个公开”“三个承诺”的办法由民办小学向民办初中延伸。
两个限定:没有寄宿条件的民办中小学限定在本区域范围内招生,每个适龄儿童、学生填报民办中小学的志愿。
两个公开: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通过学校网站、区县教育网站、上海市“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向社会公开;民办中小学面谈过程向市、区县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
三个承诺:民办学校要在简章中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上海户籍人户分离学生:可居住地入学
自2008年起,本市在部分区县和街道的试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今年,这一政策将在全市全面推开。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初中,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就读初中。
今年本市将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继续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