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美国政府签署《美国残疾人保护法》,为残疾人在使用社会服务设施、出入公共场所和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更大便利。这部法案也因此被视为美国助残事业进入“无障碍时代”的标志。
在美国残疾人协会前主席安德鲁·因帕拉托看来,这部法案的意义不仅仅是一场“革命”,而更像是一种“进化”。
他举例解释说,法案不仅要求对现有建筑完成残疾人设施改造,更要求新建筑从设计和建造之初就必须把残疾人的需求考虑在内。“有了这种概念,假以时日,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无障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