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捕房回来,丁律师立即致电张元济,通报乐志华身受重伤的情况,认为他被指控盗窃,非常值得怀疑,又说捕房已将乐控告到会审公廨,自己愿意为其辩护,请张元济也到堂作证。
2月7日上午9时,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开庭审理乐志华控案。鲍尔庆代表虹口捕房出庭,指控乐志华偷窃百洛赛大洋740元及现款5英镑。法庭上,双方代表律师各执一词。最后,经法官和陪审官紧急磋商,认为当事人前后供述矛盾,证据不足,谕令案件注销,被告乐志华无罪释放。
离开会审公廨,张元济发现乐志华伤势严重,便打电话给老朋友英籍医生柯斯,预约就诊时间。下午3时,张元济让顾秀如用自己的汽车送乐志华去诊所,自己也随车前往。医生检查时,看到乐志华的胸背、下体、手足皆布满伤痕,有的地方已青肿溃烂,张元济禁不住洒下同情之泪。乐志华告诉医生,在虹口捕房,除饱受巡捕拳打脚踢外,单上重刑就达三次,木棍打折两根。柯斯医生认为伤者右足恐成残废,且难免有性命之忧,要求马上送乐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同仁医院治疗。于是,张元济又陪乐赶到同仁医院,由西医对其作全面检查。
和长期生活在上海租界的所有华人一样,张元济痛恨租界这“国中之国”,痛恨西方列强利用不平等条约横行霸道,欺压华人。事发后,他气愤地对朋友说:“乐志华即使偷盗罪名成立,尽可以按法律惩治,却何以惨遭如此毒打。巡捕知法犯法,草菅人命,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此事如果不能依法律处置,以后洋人欺压华人的现象必将越来越多。”他愤然致书宁波旅沪同乡会,详细报告乐志华的不幸遭遇,说自己当年在清政府刑部做官时,尚未停止刑讯逼供,但清廷即使审问重要盗犯,也从无这种酷刑,号称“文明国”所辖的巡捕房,竟如此惨无人道!他呼吁“为乡谊计,为人道计,为租界中数十万无告之民计”,大家应团结起来帮助受害同乡,控告行凶者的罪恶,讨还公道。
跟洋人打官司,除中国律师外,还要聘请外籍律师,因此律师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乐志华根本无力拿出这么大笔的钱。张元济决定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倡议各界捐款。他自己首先捐出大洋200元,并呼吁沪上各团体及商界、文化界人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张元济深知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审判至关重要,便派人与几家华文大报联络,请求对此案进行跟踪报道,揭露真相,以取得广大民众的同情和支持。
经张元济等人奔走呼吁,各界爱国人士踊跃捐款,富商朱葆三、虞洽卿、徐凌云、黄楚九、刘澄如、刘翰怡、赵竹君等带头慷慨解囊。各团体也纷纷跟进,广肇公所、四明公所、长生会、洋货公司、洋务职业公会等各捐出一大笔钱。短短数周内,捐款总额就达4600余元。
张元济等着手聘请外籍律师哈华托、麦克涛和中国律师丁榕、谢永森等,具状向英国警务公堂、日本领事公堂及公共会审公廨,分别控告搿勃脱、鲍尔庆、冈岛、吴如熊、杨子香等5人,在虹口捕房控案室用酷刑逼迫乐志华招供,致其身体受到伤害等罪行,请求依法给予严惩。
巡捕房被迫赔钱
行凶者革职查办
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英国驻沪领事馆警务公堂决定受理此案。
正式开庭前一天,张元济还不放心,又写信给宁波旅沪同乡会,希望将此事布告全体旅沪宁波人,届时欢迎大家到廨旁听,以示支持。
3月23日,英国警务公堂首次开庭审理乐志华案。数以百计的宁波同乡及上海各界人士前去观审,将法庭内外挤得水泄不通,连大厅的各个角落和窗台上也坐满了人。被告英国人搿勃脱、鲍尔庆被传呼上堂。原告代表律师麦克涛宣读控诉书后,被告代表律师赫礼士起立发言,称此案疑点颇多,证人供词前后矛盾,被告又不承认,请法官注销案件,释放被告。原告律师马上表示反对,并将相关证据呈堂审阅。经法官允许,双方代表律师就案件适用法律条文、证据的有效性等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后,法官宣布退庭,择日再审。散场时,许多旁听者挤到张元济身旁,与他握手,表达敬意。
此后,英警务公堂装模作样,先后5次开庭审理乐志华刑讯逼供案。最后,虽然认定乐志华在虹口捕房受伤,但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宣布搿勃脱、鲍尔庆刑讯逼供罪不成立,案件予以注销。英国法官同时宣称,宁波旅沪同乡会援助乐志华案,散发煽动人心的传单,造成民众情绪激动,责令加以纠正。
案件判决的第二天,英文报纸《字林西报》载文说:“盖此等被控情节(指控告搿勃脱、鲍尔庆刑讯逼供),并涉一切西方人之威信,假使成立为罪案,则决无一人不感觉吾人所自夸之文明已遭污玷者,抑陪审官之下此判断,绝非掉以轻心。”
英警务公堂罔顾事实,肆意偏袒本国巡捕的做法,激起上海市民的极大愤慨。宁波旅沪同乡会、绍兴旅沪同乡会、上海工商友谊会等7个团体纷纷集会,磋商应对办法。各团体还分别致函公共租界纳税华人会顾问,要求设法交涉,彻底查究此案,并谋求租界华人生命财产之可靠保障。宁波旅沪同乡会要求重新查办乐志华案,“并祈于此后保障方法详为审定,以平公愤而重人权”。几家华文大报也陆续刊登评论文章,责问英公堂:乐志华“受此冤抑,华人保障何在”,要求惩治凶手。
不久,日本驻沪领事公堂也步英公堂的后尘,审理指控日籍巡捕冈岛刑讯逼供案。法官援引英国人的说法,当场宣布案件注销,凶手冈岛开释。
张元济等人积极奔走,帮助乐志华起诉外籍巡捕刑讯逼供,目的并非专为乐志华个人,而在于争取租界全体华人的生命财产保障权,使巡捕以后不敢再知法犯法,欺压华人。可是,参与行凶的英、日两国巡捕均被其所属国公堂宣告无罪释放,案件被告仅剩下吴如熊、杨子香两人。经张元济和宁波旅沪同乡会同仁紧急商量,考虑到对吴、杨两人的控告已失去意义,且也不可能获胜,便让乐志华主动撤销控案。
乐案审结后,上海民众的不满情绪空前高涨,许多市民致电租界纳税华人会,要求与工部局协商,今后须切实保障租界华人的生命财产权。有人提出了两项办法:一是工部局以后不准各捕房再滥用私刑审讯案犯;二是工部局应允许华人代表随时参观西牢。
以后,迫于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工部局不得不将涉案的5名中西日巡捕革职,搿勃脱等3名外国巡捕被遣送回国,又责令虹口捕房赔偿乐志华抚恤金1000元。但是,当张元济陪同乐志华前去具领这笔款项时,工部局又百般刁难,一会说此钱只能用于养伤,不得移作他用,一会儿又借口“免其滥耗”,提出将本金存在工部局账户,当事人每年只领利息。张元济认为工部局利息很低,于受害者得益太少,反对存款取息。又过了一段时间,经宁波籍巨商朱葆三等人再三交涉,工部局才同意拨付现金。
乐志华用这1000大洋支付医药费,解了燃眉之急。他在同仁医院总共住了34天,经医生精心治疗,除右腿残废外,痊愈出院。张元济将他接到家里,让他继续调养身体,恢复健康。
乐志华案终于有了比较满意的结果,张元济非常高兴,曾在饭桌上对家人说:“这次为中华民族出了一口气,胜利的获得靠多方面的支持、合作和配合。”
(摘自《上海滩》201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