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车”是指在每周一至周五上午的7时30分至9时30分和下午的4时30分至6时30分的时段内,只承接乘客路面扬招、企业叫车电话预约调度和出租汽车营业站接客等业务,不得承接手机打车软件招车等其它预约业务,按照行政指令实施营运的时段性值班出租汽车。
根据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管理能力及电调车辆的实际情况,目前将由强生、大众、海博、锦江、银建等五大骨干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现有营运车辆承担“高峰车”营运任务,每日车辆配置依据车辆牌照尾号的阿拉伯数字依次轮流值班的方式执行。尾号为“1”和“6”的是周一值班车;“2”和“7”的是周二值班车;“3”和“8”的是周三值班车;“4”和“9”的是周四值班车;“5”和“0”的是周五值班车,每日高峰车数量在6000辆左右。为便于市民识别和监督,“高峰车”还必须在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张贴专用标识。
在“高峰车”值班营运时段,凡是发现当日值班驾驶员仍使用手机打车软件承接业务的,乘客和市民可拨打“12345”和“12319”市民热线予以举报,各营运企业经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违规驾驶员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