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先生所写的《昆明的雨》,最后以一首小诗作结,诗的最后两句是:“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在他心中,关于昆明的雨,最适意的记忆,大约就是与朋友相约谈事,天突然下起雨来,只好二两酒一两肉,消磨一个午后。小店中庭有一棵木香花树,很大,雨打湿了花瓣,醉意朦胧间,花许是落了,又许是没落。
先生写过很多散文,而我钟情于此篇,大多由于最后的结诗。那是先生自己独有的经历,他所写的昆明的雨,柔软而十分丰满动人。我便想,这段回忆大概是先生的微光吧,他小心翼翼地留下了它,并融进文字之中,最终点亮了一整个作品。
我视先生为天才,至少是创作上的。而若仔细思量,天才与路人的区别,就仅在对这微光的处理上。想必人人都曾有过一个如经历木香花湿的午后,然而提起笔时,我们认为创作是高高在上的,是精致华丽的,于是我们压下心中质朴的感受,去堆砌高深的词藻。殊不知在这过程中,我们心中的微光却含恨而灭了,它恨你忘记了属于自己的午后,只在读至“木香花湿雨沉沉”时才想起它来,而隐隐感受到一丝它的亮色。
王国维曾提倡,写诗要有境界。他将境界定义为有“真景物、真感情者”。他所谓的真景物、真感情,其实就是诗人的微光,是心中所独有的经历与情感。白居易《早兴》中一句“脱去冬衣体乍轻”初读觉俗不可耐,却实令千古诗人拜倒在其句下,正是因为他留住了心中之微光,并将其捧至作品之上。无数心中黯淡的人们,读至一个“乍”字,冬去春来之快意,便在心头苏醒。
但对于微光的把握,天才间也有高下。天才中的天才,却能将这“真景物、真感情”进一步抽象。在诗家之中,我认为杜甫的造诣又高过白居易。杜甫受《诗经》“泰山岩岩,邦之所詹”感染,曾写出千古名句“齐鲁青未了”,成功之处不仅在于他留下了自己远望泰山时深感其辽无边际的微光,还在于他又进行了抽象,抽离了“我”,而使这微光更深遂,更普适。从“脱去冬衣体乍轻”到“齐鲁青未了”,需要的是诗人一锤子的敲琢,这一锤子须得准而利落,敲去经历中的诗人自己,留下闪光的情感。而同样是写泰山,李白的“高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明显不足,虽然也能隐约体会他登高眺望之感,但他为了拔高气势,一锤子砸得太狠,狗血洒了一地,盖过了应有之光,得不偿失。倒是他“对饮成三人”一句,使人尽感孤独寥落。
天才因留下微光而成为天才。作为一个庸人,只有感激他们的匠心,使我在时过境迁后,仍能隐约忆起属于自己的那份“木香花湿雨沉沉”般的惬意,忆起那些相似的场景,忆起那点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