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丹麦羽毛球队邀请采访苏迪曼杯的部分记者到东莞一羽毛球馆搞一次采访联谊活动。丹麦队的所有队员都来了,却不见该队最有名的男双选手鲍伊和摩根森。一打听,原来这两名选手根本没来,而且,包括丹麦最强的女双在内,丹麦队一共有5名双打主力都没来东莞参加苏迪曼杯,并且已离开了国家队。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原来,此次苏杯前,丹麦国家队得到了Danisa丹麦皇冠曲奇的赞助,而这5名球员的个人赞助商是皇冠丹麦曲奇最主要竞争对手、丹麦的另一家曲奇制造商。这5人的球衣上到底印哪家曲奇的商标,成了矛盾的焦点。协商不成,丹麦国家队最终只能舍弃了这5名主力选手。
鲍伊和摩根森是丹麦最著名的双打球员,他俩世界排名第二,是丹麦队最有希望在明年奥运会上夺得奖牌的选手。
鲍伊们遇到的情况,和林丹何其相似!结果,又是多么不同!林丹依然能代表中国队出战,而鲍伊们,却被关在国家队大门外。
中国球迷也许会感叹丹麦人缺少东方人折中的智慧。林丹的个人赞助商和国家队的赞助商协调得很好,他在场上穿国家队赞助商的战袍,场下接受采访时,身上的球衣又换成他的个人赞助商的了。虽然林丹在球馆内外要多换几次球衣,球包和球鞋上的标记也要一会儿被挡一会儿显露,但两个竞争品牌都因为林丹的高曝光率,品牌影响力得到提升。
不过,在丹麦人眼里,林丹的做法也许有悖契约精神。已经有一份合同在先,怎能再签一份与前一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新合同呢?
丹麦人选择了最直接简单的方法,既然双方的合同有冲突,那球员就退出国家队吧。
“林丹式方案”在丹麦队为何行不通?
除了一切按合同办的基本思路外,丹麦队运营模式与中国队不同,也是一个原因。在丹麦队,教练只管训练和比赛,商业运营则由丹麦羽协聘请的专职的商业经理负责。丹麦队主教练拉尔斯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我个人角度说,我当然希望我们最优秀的球员都能来中国比赛,但经营的事不归我管。”
丹麦队由于经费奇缺,非常需要皇冠丹麦曲奇提供的这一球队历史上赞助金额最高的赞助费,更何况合同长达3年以上。而在中国,羽毛球队总教练同时有商业赞助的决定权,绝不会发生为了增加球队收入放弃主力球员的情况,而且,一旦发生林丹这样的事情,总教练的影响力也足以使有关各方协调好合同条款,否则谁也别想签新的合同。
由于中国和丹麦在体制和球队商业赞助方面规则上的差别,看上去差不多的情况,结果完全不同。不过据丹麦队主教练拉尔斯透露,球队和那5名双打球员之间仍有接触,还会继续磋商,他们还是有机会回归。
记者 王志灵 (本报东莞今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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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代言合同,都有禁止球员在合同期内代言竞争对手品牌的条款,但无法避免球员代言品牌与球队代言品牌的利益冲突。像梅西代言阿迪达斯,而他所在的巴萨代言耐克;C罗则相反,他代言耐克,他所在的皇马代言阿迪达斯。为了保证球员、代言品牌的利益,相关代言合同有许多特别条款,像梅西与C罗,俱乐部比赛时,球衣、球袜是俱乐部代言品牌,而最重要的球鞋,则是自己代言品牌,并且不遮盖品牌标志,这主要是两人代言品牌为两人设计开发了专属球鞋,有利于两人技术发挥。对于代言公司而言,需要有包容意识,才能实现共赢。
场外音
谁是大爷?
有钱就是大爷?丹麦队的情况似乎就是这样。赞助商合同一签,双打头号主力鲍伊被扫地出门。
鲍伊也没办法,他被自己的赞助商捆住了手脚,两年合同未结束,就不能再披印有竞争对手标记的国家队战袍。丹麦国家队也被赞助商手脚捆住,想用鲍伊等5名球员,也不能用。
对于缺少经费的丹麦队来说,一笔3年以上、队史上金额最大的赞助,无论如何舍不得放弃,最终只能是割爱。
但类似的事情放在林丹身上,有钱就不一定是大爷了。李宁让步了,赛场上林丹还是穿上了YY的球鞋,用上了YY的球拍;YY也让步了,林丹鞋子和球拍上,并没有这个品牌的标记。
羽毛球场上谁是大爷?林丹才是!为什么是林丹?因为观众喜闻乐见!所以关键是让百姓满意,套句当下的话叫“有获得感”。如果“弱势”球员没有超强人气,遇到强势赞助商,赞助就说了算了。但赞助商遇到更强势的林丹以及强势的爱林丹的球迷,那就得迁就林丹了。毕竟,“超级丹”取得的成就和在球迷中的影响力,是前所未有的。迁就林丹,也就是迁就观众,因为林丹在推广羽毛球运动方面影响力巨大。
究竟谁是大爷,最后还是要由观众说了算!王志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