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和平支援法案》:这个新立法实质是“自卫队海外派遣永久法”,日本可据此随时根据需要向海外派兵并向他国军队提供支援。
《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由10个修正法打包而成,它们是《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重要影响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PKO协力法修正案》《船舶检查法修正案》《美军等行动通畅化法案》《海上运输规制法修正案》《俘虏对待法修正案》《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修正案》《国家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
《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新增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存立危机事态”,即“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受到武力攻击,日本的生存处于明确危险境地,民众生存、幸福、自由权利受到威胁”时,日本也可出动自卫队行使武力。
《重要影响事态法案》:相当于现行《周边事态法》的升级版,新设“重要影响事态”,即“海外发生威胁到日本和平与安全的事态,放任不管的话,或许将发展到对日本的武力攻击”。用“重要影响事态”替代“周边事态”,将使日本自卫队向美军等外国军队提供支援的范围从日本周边扩大到全球规模。
《自卫队法修正案》:允许自卫队为美国、澳大利亚等盟国和准盟国军队提供护卫等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