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何一起商业官司竟引发美政府部门高调介入,美方究竟是商业维权还是想“杀一儆百”?
商业纠纷当间谍案
被美方起诉的6名当事人都是天津大学及其关联企业员工,其中3人曾经是南加州大学同学。张浩和庞慰同时期在这所高校攻读博士学位,以薄膜体声波谐振器(FBAR)为研究课题,毕业后两人分别在思佳讯公司(Skyworks)和安华高公司(Avago)就职,从事FBAR部件设计,用于移动设备过滤无线电信号。
2009年初,张浩所在思佳讯公司退出FBAR业务,由安华高公司接手。同一年稍后,张浩与庞慰先后回国,共同创业、制造FBAR产品,同时就任天津大学教授。而真正让美方开始关注到张浩是源于其在2011年在美国申请了该产品的相关技术专利。由于美方公司并未申请过该专利,张浩的行为立即遭到安华高公司的强烈反应。
原本是雇员与老雇主之间的商业纠纷,但随着美国司法部的高调介入,一切都变得不同寻常。根据美司法部公布的诉状,美方把FBAR称作“敏感技术”,指认6名当事人涉嫌“经济间谍罪”和“窃取商业秘密罪”。美方还指认他们图谋让中国获得“经济优势”。
美方企业底气不足
张浩18日在洛杉矶首次出庭。无论是张浩还是其美方代理律师,都认为该案只是涉及知识产权,如果起诉也应由张浩之前工作的美国安华高公司出面。美司法部将其列为商业间谍案,有“过度指控”嫌疑。
在安华高公司的网站上,没有任何与本案相关的信息。作为当事者,安华高仿佛置身事外。不过,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透露,安华高公司之所以没有公开“维权”,是因为底气不足。“首先,该技术专利已经被张浩注册,安华高公司就算要打官司,也打不赢。其次,张浩他们回国创业并不顺利,相关项目已经濒临搁浅,产品到现在还没面世,没有产品,如何打官司?”
不过,整件事情都开不开安华高公司的影子。在美司法部公布的起诉书中,有安华高高官与张浩邮件往来,交涉“侵权”的内容。更令人震惊的是,美方提供的证据竟然还有当事人在中国收发的邮件。种种迹象表明,美方参与调查部门除了美国联邦调查局,也有司法部下属“国家安全局反间谍处”。
处理方式蓄谋已久
美方诉状中,没有列出张浩及庞慰在美国企业接触过任何与军事相关项目,只是说FBAR技术能用于军事。一位硅谷从业人员表示,FBAR最常用场合是手机之类移动电子产品,技术含量并不高。尽管并非涉及核心机密,但美方的处理方式蓄谋已久。张浩此次来美是接到邀请参加一个会议,其实很可能是联邦执法人员安排的“钓鱼执法”。
南加州一位律师表示,美方对这起并不严重的商业纠纷表现出如此强硬且高调的姿态,是想杀一儆百。就在张浩被诉同日,一批美国企业界人士就此展开讨论,他们大都认为这桩诉讼“夸张”。一位软件工程师认为,现在但凡涉及外国人才相关的高科技技术诉讼都会有“过度指控”的现象,好像美国政府要吓唬被告,迫使当事人认罪。这种情况在中国留美人才欲回国发展时更为普遍。 驻美记者 徐东海
(本报洛杉矶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