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楼无处停非机动车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大沽路186弄宏泰公寓小区。住在2号楼的多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搬进小区以后,就没有停放非机动车的地方。“每天上下班,大家只能把电瓶车停在自己家门外,而上上下下电梯里人多,不小心碰到别人就会产生矛盾,而且也很容易造成电梯损坏。”居民纷纷表示,把车停到1号楼的车库太远,停在楼下又怕被盗,拿进拿出也很不方便。更令人担忧的是楼道里停满的非机动车,常常堵了消防通道,万一发生火灾,后果实在不堪设想。“这里造得跟1号楼一样,为什么停车库却变成了活动室,我们上哪儿停车呢?”
记者在小区的平面图上看到,上面清楚地标识着2号楼的楼下有一处蓝色区域为“自行车出入口”。在小区2号楼楼底,记者看到了一块挂有“宏泰会所”的牌子,旁边开了扇铁门,门口停了3辆电瓶车。拉开铁门,顺着阶梯一路而下,是一块印有“老年活动室”简介的玻璃。记者看到,在位于左侧的老年活动室里,除了两名工作人员以外并无他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老年人来这里活动,现在天热基本没有人,专供上网的电脑也被搬走了。
街道开发商各执一词
那么,说好的停车库去哪儿了呢?宏泰公寓业委会主任倪先生告诉记者,他从之前业委会的一份会议记录上了解到,2001年左右,小区建造后不久,开发商曾将该区域租借给街道,用作老年活动室。
记者找到南京东路街道核实情况,街道沈主任表示,之前宏泰小区开发商和街道签过协议,街道将其用作老年活动室至今。记者询问能否看看协议,该负责人表示年代久远,需要找找。面对居民的需求,街道表示,小区当初的规划就是如此。
记者又来到小区开发商上海宏泰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承认当初将该区域借给街道的事实。他表示,如果小区居民希望收回,恢复为非机动车停车库,需要和街道进一步协商解决。记者要求查看当年签订的协议,被遭到拒绝。
利益能否为公益让路
对开发商的说法,居民表示不认同。“当年是开发商将车库出租,现在当然他们要负责任。”据倪先生透露,小区内并非没有能够用作老年活动室的场地。“在小区靠近大沽路的大厅区域,其实完全可以用作活动室,但那里在小区建造后被开发商打包销售了,现在这个地方空关着。”
小区业主们希望,开发商能够在利益面前,为“公益”和“民生”让让路,让他们能够早日摆脱十多年来的停车难问题。小区业委会也表示,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见习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