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99年开始禁止制作和出售儿童色情制品,但不禁止个人持有。经过国际社会多年施压,日本国会最终于去年7月15日修订法律,禁止持有儿童色情影像,不过给予持有人一年的缓冲期以丢弃“存货”。
根据新法律,儿童色情影像指18岁以下人群的真人色情照片或视频。任何持有这类影像的人将面临最高一年监禁,或最多100万日元罚款。
日本色情文化盛行,其中儿童色情比重不小。美国2013年人权报告把日本认定为“制售儿童色情制品的国际枢纽”。
律师奥村彻认为,新法律影响巨大,因为即使一些人不再持有儿童色情影像,警方也可能调查他们购买影像制品的记录。针对一些难以定性的影像,例如记录子女成长过程中为其拍摄的“裸照”,奥村彻建议持有人咨询律师。
但是,日本政府没有将动漫这一色情文化的重灾区列入“黑名单”。依照新法律,涉及儿童色情的动漫、绘画、数码图像等虚拟图像乃至有儿童色情插图的小说都属合法。专业漫画家佐佐木淳说,新法律有太多“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