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调查】 前晚9时许,记者跟随静安区环境监察支队来到位于大沽路488号的酒吧,还未进门,耳边就传来一阵“咚咚咚”的音乐声。步入酒吧,声音更是震耳欲聋,吧台边,一群年轻人正和着音乐手舞足蹈。“你们这儿的音乐太吵了,别说楼上居民,走在对面马路上也能听到。”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酒吧老板调低音量,并承诺今后一定不再扰民。
【热线回应】 静安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查军表示,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机、空调器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大沽路一带,这个标准是白天不超过60分贝,晚上不超过50分贝。”如果商家违反规定,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次发现,还是以口头警告为主,今后我们会定期回访,如果酒吧噪声死灰复燃,一定严厉处罚。”
本报记者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