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王杰师专毕业后,先后在隆林县多所村小任教,被指“口碑不好”,劣迹斑斑;开办“百色助学网”后,长期不上班,但直到2013年,才被教育部门停发工资,直到2014年才被开除。在“百色助学网”上,王杰自我介绍“供职于广西隆林县委宣传部外宣办”,对这个拉大旗作虎皮式的虚假宣传,隆林外宣办始终未予干预。
“百色助学网”系王杰个人所办网站,但他并未在民政局正式注册,也没有对公账户——所有捐款,均汇入其个人账户,这已明显违反公益事业捐赠法,当地的民政部门仿佛始终不知情,遑论出手监管。
这起案例虽然极端,但对公益助学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应当承认,随着网络慈善等方式的兴起,人们捐资助学、扶贫济困更加便利了。然而对于这些新型慈善方式的管理,还远未到位。现实中,往往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发起筹款,至于是否有正规的登记注册、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很多时候成了盲区。
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规范有序的管理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必须负起监管责任,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促进和约束力度,及时封堵管理漏洞。与此同时,对正当的公益行为,该支持的还要支持,该鼓励的还要鼓励,而不能因噎废食,“一管就死”。
(秦宁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