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同事带来了自己在家刚刚烤制成功的鲜肉月饼,给办公室30多位同事分享。大家品尝后纷纷点赞:皮酥肉鲜,而且不添加防腐剂和各种色素香精,放心食品!还有人打趣道:再多做点,放到网上去卖,这种“私房鲜肉月饼”,肯定大卖。
从分享到分享经济,只有一步之遥。
这年头,什么都可以分享,当然,大部分是有偿的。Uber(私家车搭乘)、滴滴快的,是分享汽车;Airbnb、小猪短租,是分享房屋;Wifi万能钥匙,是分享网络资源。连厨艺也可以分享。现在有好几个家庭厨房app都很红火,有的是在网上招募一两桌食客来家里吃饭,有的是做好饭菜给客人送上门。退休大妈原本整天在厨房忙活,也听不到一句好的,现在不仅能赚钱,还天天被一帮90后夸“阿姨做饭特别香”“味道超赞”,一下子感觉上了天,于是她们不再跳广场舞,专心在家买汏烧。这真是搭上了分享经济的快车!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和商业行为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
然而,分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法律监管带来了新课题。正如汽车分享遭到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抵制,厨艺分享或饮食分享,也成为我们餐饮业监管的盲区。那些招募客人到家里来付钱吃饭的,是不是无证经营?尽管主人声称食材都是最新鲜的,但食品安全能不能真有保障?同样,弄堂口的盒饭摊不能摆,但是通过网络预约,在家里做好饭菜后打包送到写字楼就可以?
其实“饮食分享”很多年前就有。几十年前,一户人家包了馄饨,不是给弄堂里许多邻居每家送一碗去吗?不是还有的双职工小孩到邻居家搭伙午饭,每月付给邻居一点餐费吗?然而,这是分享,是互助,不是分享经济。
在这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分享经济风头正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其野蛮发展。如何对互联网+时代这些全新的商业行为进行研究,既要打破过去的条条框框,又要制定新的规矩、新的监管模式,是值得立法和政府部门考虑的问题,而且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