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髈不是上海以及上海周边地区的专利,然而,却是这个地区的人最为钟情的一种食材。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江南人饮食偏于精致,崇尚细小巧妙,但吃起蹄髈来则比较粗犷,讲究整只上桌。他们大碗喝酒不行,大块吃肉一点也不逊色于北方人,在烹饪和享用蹄髈上面,表现得最为突出。
清朝咸丰二年(1852),吴越古镇枫泾(按,从明代开始,枫泾镇为南北分治,南属浙江省嘉兴府嘉善县,北属江苏省松江府华亭县。1951年3月,南镇并入北镇,结束分治。后归属上海金山区)上的丁义兴小酒店开张。小店在卖著名的枫泾黄酒之余,兼卖扎肉等佐酒菜肴。老板娘心灵手巧,擅长烹饪扎肉等,生意兴隆。但好景不长,模仿者蜂起,分流了顾客。老板无计可施,整日愁眉不展。老板娘怕丈夫愁坏了身子,给他做了一只红烧蹄髈以补身子。开始时老板还不以为意,在妻子的再三劝慰下,才勉强搛了一块。入口之后,老板顿时眼睛发亮:那种鲜中带甜的滋味实在太好了!于是,第二天,丁义兴酒店门口摆出一大盆香气氤氲、红光逼人的蹄髈,又祭出“特制冰糖蹄髈,又糯又鲜又香”的广告。结果一炮打响,顾客盈门,络绎不绝。“丁蹄”由此爆得大名。经不断传承、发展,“丁蹄”竟然两次获得国际博览会金奖。
与“丁蹄”大同小异的是流行于江苏周庄的“万三蹄”。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名称,和当地豪门沈万三有关。
据说,沈万三富可敌国,招来朱元璋的忌恨。朱元璋到沈万三家做客,沈万三烧了一只蹄髈招待朱元璋。朱元璋故意为难他,便问:“这个怎么吃啊?”如果沈万三拿刀来切,等于在皇帝面前动武,朱元璋就可治他的罪。沈万三灵机一动,从蹄膀中抽出一根细细的骨头来切肉。朱元璋一吃了觉得很好,但亡沈之心不死,就问沈万三这道菜的名字。沈万三头脑清楚,知道说“猪蹄髈”要犯“朱”姓大忌,于是一拍自己的大腿说:“这是万三蹄。”朱元璋拿不到治沈万三的罪名,只好放过他。想不到“万三蹄”竟由此博出了位,远近闻名。
与周庄同属于苏州的吴江,流行的则是另一种蹄髈——酱蹄髈:蹄髈放在特制的酱油(其中还要放许多作料)中腌制,然后风干,其外表墨里赤黑,捏上去硬邦邦的。吴江的美食家蒋洪先生曾托国斌兄带给我两只品尝。其时刚夏,天气渐渐炎热起来,我对这两只巨大的蹄髈(推想那头生猪该是如何的茁壮)有些犯愁:无论冷冻还是冷藏,这两只蹄髈所占空间是太大了,不好办呢;若不冷藏,肯定要变质。国斌兄却不慌不忙地说:“无妨,吴江人把酱蹄髈都随便放的,从不冷藏,也没见坏掉。”果然,在自然状态下存放了两个月后,两只酱蹄髈一点也“不改旧志”,完好无损。太太把它在水里汆一下,去掉一些盐分,减弱一些咸味,然后放在蒸格里蒸熟,取出,切成一片一片的。尝一口,酱香扑鼻,肉质弹牙,和万三蹄和丁蹄的酥软异趣,别有风味。
其实,上海人对于蹄髈,是心存戒心的,主要是惮于它的油腻,由此而发明了走油蹄髈的做法。所谓走油,是指将原料经热油炸制,使食物内的油脂挥发消失的烹饪过程。经过走油,蹄髈皮里油脂被滗出,皮呈皱褶状,皮下脂肪也流失殆尽,吃起来没有油腻感,既有嚼劲又不失嫩滑,非常符合上海人的口味。
若说上海人家常享用蹄髈,最大概率的做法,不是丁蹄,不是万三蹄,也不是走油蹄髈(因为要大起油锅,烟雾弥漫而少有作为),而是用来“笃汤”,这样省心,又保持了新鲜蹄髈的原汁原味。喜欢玩花头的,把“笃汤”的蹄髈,拆分为二:带骨的部分炖汤,加笋、百叶结或黑木耳之类,鲜美无比;带皮肉则白切,蘸酱麻油,佐酒下饭,十分相宜。
如今,人们在上海周边一些小镇游玩时,往往奇怪为什么很多商铺老是“千店一面”地在卖泛着酱红色的蹄髈,“丁蹄”或“万三蹄”恐怕就是“始作俑者”。其中,不可不提的是,上海,乃至江南一带的人对蹄髈,有着一种近乎“崇拜”的偏好,成就了这个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