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一系列加快人民币市场化进程的措施:
5月1日 《存款保险条例》开始施行,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
7月14日 央行宣布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可以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将其投资范围从现券扩展至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交易,并允许其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和结算。此举有助于外国央行对冲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的风险。
7月28日 央行宣布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公布了我国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等数据,相应调整了我国外债数据口径,公布了包含人民币外债在内的全口径外债。
8月11日 央行调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使得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
10月6日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理事身份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正式通报中国采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公布特殊标准(SDDS)的决定。
10月8日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成功上线运行,成为人民币国际化重要里程碑。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境内外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和离岸业务提供资金清算、结算服务,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10月24日 央行在降准、降息的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重要一跃。
10月30日 央行等发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适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
本报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