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被打的路律师回忆,3月23日,他作为陕西航建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长安区法院参与审理航建公司与陕西振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纠纷一案。法庭辩论阶段,路律师陈述观点时,坐在旁听席上的一名男子突然冲到辩护席破口大骂,并挥拳打了他。据医院诊断,路律师面部软组织损伤。
长安区法院民一庭罗法官说,打人男子叫兰天,五六十岁,打人后被拉到法庭外。当天法院就开出对兰天的司法拘留决定,但兰天自称是人大代表,并从家里拿来长安区人大代表证。法院民一庭庭长李某说,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人大代表的拘留,必须要上报对应的人大常委会同意。当晚7时,兰天离开法院。
据路律师的同事说,兰天打人后态度蛮横,甚至轻描淡写地说,请律师吃一顿饭就算了。打人事件发生第二天,兰天来到律师事务所,写了一份检讨书赔礼道歉。据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