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如今最当红的艺人之一,要求的,不过是最基本的尊重。说起来有点可悲是么。事实上,个人隐私被窥探,越当红,越难避免。哪个当红炸子鸡,不曾身陷这门那门……
譬如各种明星真人秀节目,观众希望看到的,无非就是明星不那么明星的一面。通过真人秀节目,让明星们从遥不可及的偶像,蜕变为与观众类似的,有无奈有困惑会出丑的普通人。现实中,明星的窘境,是观众很难见识到的,电视节目创造出拟态的现实,给观众提供合法的窥探机会。虽然这种窥探,看到的,也不见得就是真正的真实,但它多少能够提供观众心理的满足,达到娱乐效果。
在如今这种录音、录影、传播都非常便捷的时代,明星要保卫自己的隐私,是越来越难了。即便是公众人物,也拥有名誉权、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似乎默认,与普通人相比,明星们因为获得了更多的金钱、地位,理所当然地应该有所牺牲。
明星,不好做。
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有比常人更大的影响力,公众人物有义务约束自己的行为,以免给粉丝们树立不好的榜样。李易峰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罚,也必须得在微博上说一句:“最近一直在反思,公众人物更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好正面示范作用。”然而,明星需要自我约束,公众对明星隐私的窥探是否也应该有所约束?他们的隐私,也一样是隐私。节目里可以秀给观众看,真实生活未必愿意与人分享。当然,愿意出卖自己隐私吸引话题的明星,又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