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天下午5时,上铁法院收到行政起诉状19份,其中当场立案15件。在收到的19份诉状中,静安、虹口、普陀、长宁4个区的行政机关均有所涉及,其中,静安区11件、虹口区4件、普陀区1件、长宁区3件。
从今年7月1日起,上铁法院依法管辖三类行政案件:原由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原由上铁法院管辖的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发生的一审行政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一审行政案件。与此同时,上述四个区的基层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案件,在7月1日以前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