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通过督察,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被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
——中国8个省区督察工作动员会日前分别在各自省会级城市召开。动员会上,各位组长强调。
“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民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强调。
“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除了地方政府,地方党委同样应承担主体责任。要始终把握这一关键,将中央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压力自上而下、逐层逐级地压紧压实,促进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省级党政领导转变价值导向与执政理念,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同时,要把握政策尺度,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努力实现二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认为,深化和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要始终抓住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个关键。
“环境问题突出,从根子上讲,是政绩观的问题。一些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认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促进经济发展就是造福百姓,以至于没有真正用严和实的作风抓环保工作。唯有通过层层落实环保监管责任,才能让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真正认识到‘环境就是民生,而且是更大的政绩’。”
——河北新闻网日前发表评论文章认为,只有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杜绝偏重的产业结构和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这个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为今后长期的环保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内在基础”。
“要想消除公众对环保设施的焦虑,技术不是核心问题,关键在于环保监管是否严格、公众环保参与是否到位、环保设施是否坚持公益。要想重拾民众对政府、企业的公信力,首先必须采取严格监管措施。”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认为,多地环保设施遭遇“一闹就停”,首先是因为监管漏洞所导致的公信力缺失。
本栏编辑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