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海市环保局、市绿化市容局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环境管理的通知》,按照“源头控制、安全处置”的原则,率先推出飞灰处理新政。
首先,进一步强化飞灰预处理。本市所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均应在焚烧厂内配套建设飞灰预处理设施。其次,规范飞灰处置去向。自2016年12月1日起,原则上本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除崇明外,均经厂内预处理合格后纳入老港综合填埋场飞灰填埋库区安全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