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见》犹如给经营投资决策开列了一张“负面清单”,意味着国企负责人决策时就得掂量责任的问题,无论是否离开企业,都无法推卸应负的责任,不能把亏损包袱甩给国家,抛向社会。这也有助于解决国企投资短期化的问题。
有人担心,终身追责制度可能让人不敢拍板,助长“宁可错过也别犯错”的想法。这显然是种误解。
首先,追责范围比较明确,损失认定方式、处理规则,也比较明晰,对执行中带来“误伤”已有防范。
其次,追责的指向主要是违规行为。具体说来,主要指经营管理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的情形。建立终身追责制度,是让国企投资经营更守规矩,并非要求每一笔投资都稳赚不赔、每一项决策都有先见之明。
此外,新一轮国企改革是个系统工程,不靠某一项改革包打天下。有的改革举措重在约束,有的重在激励,有的重在加强监管,有的重在赋予企业活力竞争力。多项改革的统筹推进、良性互动,将更好地解决国企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白天亮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