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放映,自然不合规定,但坚持做了10年的好事,为何突然被阻止了?城管与小贩本是“冤家”,无照摆摊理应取缔,又怎会演绎出温馨的剧情?的确,凡事都应被纳入法治和规则的轨道内运行,这已经是社会共识。然而,在政策规定的细节裁量和具体落实过程中,特别是当生硬的条文遭遇柔软的民生时,治理者难免遭遇现实选择上的“两难”。
矛盾,堪称基层社会治理永远躲不过去的关键词。很多时候,因应难题的办法,就在基层之中,最重要的是心中常想着群众。从这个意义出发,可否学习一些地方的经验,将义务电影放映员纳入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可否借鉴一些城管干部手绘“水果地图”的方法,在减少占道经营现象的同时,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机制化”帮扶?任何改革的落实,都是在复杂多变的生活丛林中探索权衡,治理就是要寻找到一条以最小代价通往远方的林中之路,抵达“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的至高境界。
谋划改革,不能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而是要去民生现场捡捡“芝麻”,真正站在群众角度、市场角度,把问题想足,把办法穷尽。(李浩燃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