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老伯和老伴原来住的老房子厨房是合用的,没有卫生间,生活不是很方便。大儿子的单位多年前给儿子一家三口分了一套一室户的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楼层好、朝向好、地段好,而且离医院也不远。后来,大儿子有了积蓄,在外面买了套商品房,就搬了出去,那套单位分的房子让给了祁老伯和老伴住。这套房子对儿子一家三口来说是小了,可对祁老伯和老伴来说,那是刚刚好。而且大儿子的孝顺,让周围的亲朋好友都竖起了大拇指。大儿子帮着老两口把原来的老房子租了出去,租金也交给了他们。对于这些事,祁老伯夫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前段时间,老伴突发急病住了院,病好后就和祁老伯提出来,要把老房子留给大儿子,老伴觉得年纪大了,不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还是早做准备的好。祁老伯也同意老伴的意见,但他们就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老房子给儿子,不留什么后遗症。老房子是公房,承租人是祁老伯,里面只有祁老伯和老伴两个人的户口。
听了祁老伯和老伴的讲述后,蔡瑜律师对他们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公有住房不同于产权房,如果承租人死亡后,不是进行继承,而是承租人的变更。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