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停车环境究竟是什么样?草案明确提出,以“分类定位、差别供给”为原则,区分中心城和外围区域,明确中心城少车位、高收费;区分建成区域和新建区域,明确建成区域严格控制车位供给,新建区域适当满足车位需求;区分居住停车与出行停车,明确优先满足居住停车,严格管控出行停车;区分道路停车与路外停车,明确道路停车的临时属性和高收费,路外停车场的长期属性和相对低收费。草案还规定,购买、使用机动车时应充分考虑停车设施的设置、使用情况。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刘振刚表示,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现状,需要提高出行停车成本,抑制已有机动车的使用,同时强化停车入位理念,引导公众主动选择有位购车。
北京中心城区停车位缺口85万个,而夜间公共建筑闲置空余车位63万个。草案提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居住小区在满足本居住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可将配建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郝志兰表示,在进一步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将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车位、错时开放,并通过价格机制解决地下停车资源空置和地面停车超负荷的问题。
针对旧城区、居住小区内部等停车资源紧缺的问题,《草案》规定可以利用空闲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针对小区周边夜间停车混乱的问题,《草案》规定政府加强秩序疏导,必要时可以组织设置夜间临时停车路段,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小区车位调价问题如何解决?草案提出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对乱停车加强管理势在必行。草案提出,机动车违法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依法作出拖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