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会议审议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督察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地方抓改革要坚持提高站位,不论在哪个层级推进改革、开展工作,都要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地方改革领头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实施方案上要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各项指标要切实可行,实施措施要务实管用,拿起来就能干;在改革推进上要讲求战略战术,注意方式方法,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办一件事成一件事;在评价改革成效上要坚持群众立场,关键要看办成了多少事,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群众到底认不认可、满不满意。要坚持讲求效率,速度是效率,方法对头是效率,减少失误也是效率。对滞后的工作要倒排工期,迎头赶上,对一些难度大的改革,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跟踪进度,敲钟问响。要坚持锐意进取,发扬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对改革中的阻力要敢于破除,抓好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指出,各地要配齐配强各级改革工作力量,加大改革创新在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中的权重,建立健全改革容错纠错机制,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