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随笔/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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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26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由谭
不能把实习当生意
徐新明
  徐新明

  7月15日起,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以一纸三方合同,安排机械系、信息系等700余名学生到富士康(烟台)科技工业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实习”。无独有偶。7月20日,四川省南充职院以“不去实习就拿不到学分,不能顺利毕业”为由,强制学生到1500公里之外的广东省鹤山市利奥纸袋有限公司子公司去“实习”。

  没想到,这些“实习”却遭到学生的百般抵制。以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为例,学生们组成QQ群、微信群开展维权,并发起“不实习不准毕业”话题讨论,该话题阅读量超过百万,讨论上千条,一度蹿到热搜榜。

  究其原因,实习必须是理论在前,实践在后,而这些学生,往往是大二、甚至是大一,要求直接去实习,程序反了;实习以学生自愿为原则,这些学校违背了学生意愿;学生在企业工作,内容与专业毫不相干;四是工资微薄、劳动繁重、环境恶劣等。

  学校把学生实习当作一门生意,假实习之名,行赚钱之利,“校企合作”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利益。显而易见,这些学校向企业输出的不是实习生,而是劳动力。事实说明,一些学校已成为劳务输出方,学生成为人口红利时代廉价的挣钱工具。学校把这批劳动力绑架到生产流水线上,依靠的是“给不给学位证由我说了算”的权力。在其背后,学校可从用人企业获得名目繁多的回扣。“实习生”越多,中介费,或奖学金,或好处费越多。与此同时,用人企业为了维护和扩大生产,需要不断补充工人。大学生“实习”是廉价劳动,何乐而不为?

  这显然与国家培养大学生的目标不符。国家的崛起、民族的振兴需要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工匠,需要发达的职业教育为后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习,是职高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部分。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是学校教育的延伸。

  当然,对于这些问题,国家和教育部门已引起重视。去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颁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要求职业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企业必须提供实习环境,由专人负责指导,必须遵守有关劳动法律规定,保证实习学生正常收入、居住环境等,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

  沈阳城建学院组织大学生“实习”问题已得到处理。7月20日晚11点,辽宁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声明,要求学校立即终止学生暑期教学实习活动。21日凌晨,沈阳城建学院也不得不在其官方微博向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道歉。必须强调,不能把实习当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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