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君是我三十多年前的同事。黎君24岁那年在哈尔滨的一家工厂当工人,被某兵种文工团选中进京从军从艺。黎君有结婚手续的婚姻三次,第一次是在他当工人时的婚姻,到部队后有了另爱,回家闹离婚,付出了脱军装转业的代价。第二次婚姻是和文工团战友,实质是学生(跟他学声乐)结合。第二次婚姻比第一次婚姻短暂,从结到离不足四年。前两次不属于半路夫妻。
第三次婚姻才算是半路夫妻。黎君被二任妻子甩了后,远走他乡,在十堰的大山里谋了一份音乐教师的工作。谁能料想刚到新单位,“桃花运”又降临他头上,一个年轻的同行看上了他,而且是新婚不久。同行不顾家人反对,愣是离了当工程师的新郎,嫁给黎君。
谁能想象这对半路夫妻竟玩起“快闪”,从结到离,不到三年时间。问及原因,黎君告知,妻子弄了一个武汉音乐学院的进修名额,在武汉进修的一年里社交面大开,结识了一位土豪。那位土豪为了这位貌美的音乐老师,回家休了黄脸婆。女教师回到大山里跟黎君分手。
对黎君婚姻的失败,笔者认为男女双方都有责任。黎君已是不惑年纪,遇到轻易抛弃新郎委身于他的年轻女教师,本应慎之又慎,怎可草率答应?而女教师结识土豪就抛弃黎君,暴露其拜金的本质。
三次婚变吓得黎君不敢再婚了。黎君退休后,被老龄委合唱团邀去当指导教师。合唱团里帮他牵线的不少,但黎君只同意共同生活,不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