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一些小区转悠,发现在阳台上摆放花盆的情况不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自家阳台上摆放几盆花花草草,既赏心悦目又能美化居住环境,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些阳台上的花盆,每逢刮风下雨,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前不久,一位送奶工李某经过某小区一栋楼房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花盆砸中。送到医院后,她被医生诊断为开放性颅骨骨折,为此住院治疗近一个月,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事后经警方勘查,无法确定肇事花盆是谁家的。于是,李某将这栋楼的17家住户全部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除5户能证明家里安装防护网等原因排除嫌疑外,其他12户每户承担赔偿金。
可见,在窗台上摆放花盆,不仅给建筑物自身增加了额外的负担,而且更主要的是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有的防盗窗年久失修,已是锈迹斑斑,有的甚至摇摇欲坠,上面还摆着各种花盆,使路人和小区居民路过时总是提心吊胆。那一只只窗台花盆成了一桩桩安全隐患。
据了解,《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楼层住户不但要注意自家花盆的放置,如果看到有邻居放置花盆不当,也应提醒一下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