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从头说起,柯老伯婚后,老伴一直没有怀孕。那时,柯老伯的母亲还在世,要求柯老伯和老伴离婚,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柯老伯没有按母亲说的做,而是坚持和老伴在一起。后来,母亲看到他们感情这么好,就退让了,只提出让他们领养一个孩子。看到母亲妥协,柯老伯和老伴就同意收养个孩子,这样以后也有人为他们养老送终。于是,柯老伯母亲四处打听,没多久从乡下抱来了文杰。那时的文杰还是小毛头,不到一周岁,柯老伯和老伴把他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把屎一把尿地抚养成人。小的时候,文杰还算懂事,老两口庆幸当初听母亲的话收养了文杰。可后来,文杰结了婚,问题就出来了。老伴和文杰的妻子关系总也处不好,在儿媳的挑拨下,文杰开始和老两口对着干,一家人常常是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在这种家庭环境中生活,没几年,老伴查出得了胃癌。与病魔斗争了三年后,老伴走了,留下柯老伯一人。其间,家里老房拆迁,文杰趁柯老伯照顾病重的老伴,无暇顾及动迁,提出让柯老伯全权委托他去处理。柯老伯一心在老伴身上,哪有空去管这些,就听了文杰的,委托了他去签字。可文杰拿到动迁款,却一分钱也不愿拿出来。等柯老伯办完老伴的丧事后,毅然将文杰一家三口告上法庭,要求将属于他和老伴的动迁款还给他。
庭审中,柯老伯提供了老伴立的遗嘱,写明她的动迁补偿款指定由柯老伯继承。该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柯老伯搬出文杰家,文杰把属于养父母的动迁款还给柯老伯。之后的这几年,文杰再也没有来看过柯老伯一次,老伴落葬,文杰也没出现。前段时间,柯老伯大病一场,其他亲友给文杰打电话,文杰一句“没空”,就把电话挂了。面对这样的养子,柯老伯欲哭无泪,他想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解除与文杰的收养关系。
作为柯老伯的代理人,我们除了撰写起诉状外,还调查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法庭上为柯老伯据理力争。我们提出,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今我们提供了证据证明柯老伯与养子文杰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故柯老伯的诉请于法有据。
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柯老伯与养子文杰解除了收养关系。
黄华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