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阶段督察工作中,督察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梳理总结出了长宁、青浦两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问题线索。截至12月7日,受理长宁、青浦两区群众举报220件,责令整改单位29家,立案处罚单位20家,罚款金额288.9万元,查封2家,关停1家,约谈46人。
长宁、青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力配合本市环保督察工作,严格落实督察组的各项要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环境问题,坚持“边督边改,边改边公开”,积极抓好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举报、热情监督,共同有序有效推进本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设立了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长宁区督察举报电话:22050123,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邮政50-009邮箱;青浦区督察举报电话:69715788,专门邮政信箱:上海市邮政700-129邮箱。受理时间为11月23日至12月22日的每天9: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