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上海市金融办会同上海银监局发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与整改工作指引表》,共计145条,以此作为上海地区P2P网络借贷机构事实认定与整改的工作准则。2018年1月初,上海市金融办根据校园贷、现金贷相关监管政策以及关于网贷整改验收工作的“57号文”,对5月份的“指引表”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修改后共计168条。
“验收指引”要求,网贷平台未与通过中国互金协会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的应进行整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引中并未再明确提及存管银行必须在本地设有网点银行,不过指引提出平台应“在本市开立客户资金存管账户”。
近期出台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禁止互金涉足首付贷、赎楼贷,因此“验收指引”对涉房地产业务监管升级,也提出了禁止赎楼贷,涉房地产业务监管从严也因此得以体现。